甘資字〔2025〕98号 發(fā)布時間(jiān):2025-11-25 來源: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各市州自然資源局、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huà)局:
《甘肅省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标準》《甘肅省生活垃圾轉運站建設用地标準》《甘肅省殡儀館建設用地标準》《甘肅省公益性公墓建設用地标準》《甘肅省生物質能熱電聯産項目建設用地标準》《甘肅省加氫站、加油加氣加氫合建站建設用地标準》《甘肅省風力發電項目建設用地标準》已經廳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爲避免因用地标準變化影響建設用地報件審查,經研究,對已在甘肅省建設用地智能審批監管系統運行的報件,如能確(què)保於(y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審查、批複等程序,可繼續使用原用地标準或按照無标準項目組卷報批;預計無法按時批複的項目,請指導所轄縣區和項目單位以本次印發标準做好建設用地組卷報批工作。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1.《甘肅省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标準》 2.《甘肅省生活垃圾轉運站建設用地标準》 3.《甘肅省殡儀館建設用地标準》 4.《甘肅省公益性公墓建設用地标準》 5.《甘肅省生物質能熱電聯産項目建設用地标準》 6.《甘肅省加氫站、加油加氣加氫合建站建設用地标準》 7.《甘肅省風力發電項目建設用地标準》點擊原網址查看:#xhedt_tempurl
附件:《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於(yú)印發〈甘肅省生活污水處(chù)理設施建設用地标準〉等7個建設用地标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甘肅省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标準》等7個建設用地标準(甘資字〔2025〕98号)於2025年11月25日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實施,現将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土地使用标準是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土地資源禀賦、工藝技術發展水平等因素,對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和用地條件進行的定性和定量化規定,是工程項目設計、建設用地準入、土地供應和供後監管的重要依據和規範,是嚴格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的重要舉措。《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1号)指出,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和實施更加節約集約的地方性建設項目用地标準。2022年以來,我省先後制定瞭《甘肅省工業項目土地使用标準》《甘肅省倉儲、物流業項目建設用地标準》等土地使用标準,初步形成瞭工業倉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爲主的用地标準體系。今年,繼續查漏補缺,結合我省産業轉型發展需求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土地使用标準體系,制定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轉運站、殡儀館、公益性公墓、生物質能熱電聯産項目和加油加氣加氫合建站等6個建設用地标準,修訂完善瞭風力發電項目建設用地标準。 二、主要内容 标準制定的核心政策導向是嚴格建設項目用地指标控制,以高質量發展爲導向,在保障民生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将土地使用标準貫穿於建設項目立項、土地供應、建設管理和供後監管的全過程,從而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7個建設用地标準主要内容包括控制指标和用地指标兩部分。控制指标是對不同項目土地利用效率的最低要求,是用於確定項目準入評估的最低标準,主要包括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比例、綠地率、容積率等;用地指标是根據各類項目的規模確定其用地面積的控制指标。 三、主要特點 7個建設用地标準是在國家标準和行業标準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完善的,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體系更具特色。爲适應我省新能源開發利用的實際需要,率先制定加氫站、加油加氣加氫合建站和生物質能熱電聯産項目建設用地标準;同時,根據目前風電發展趨勢,新增大容量機組和電化學儲能電站用地指标,形成瞭我省特有的新能源建設項目土地使用标準體系。二是更加符合實際。爲使标準制定更切合我省實際,科學合理地引導不同區域因地制宜利用土地,根據項目用地特征和全省地形地貌,劃分不同地形區,通過設定調整系數調整用地規模,有效提升瞭标準的管控效能。三是标準更加精準。在技術論證階段邀請瞭殡葬、電力、市政等各類行業專家,對指标測算依據、規模合理性、指标适配性等核心問題開展深入研讨和反複推敲,用地規模及标準的設定更加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