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無形資産包括
金融資産、長期股權投資、
專利權、
商标權等,因爲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爲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
部分國外學者的定義
佩頓(dùn)(Paton)提出的定義(yì)
佩頓在1922年的《
會計理論》一書中,認爲廣義無形資産的定義:“歸屬於某一企業但不具實物形态、存續期較長的任何有價值的補償物、因素或要素”。
西德尼·戴維森的定義
1983年西德尼·戴維森(Davidson S.)在其主編的《Handbook of Accounting》一書中引用瞭於1927年出版的《會計學:它的原理與問題》中的一段話:“無形資産的含義是指
專利權、版權、
秘密制作法和配方、
商譽、專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财産。
亨德裏克森的定義
亨德裏克森在1992年的新版《
會計理論》一書中認爲,企業的遞延支出可以分爲兩類,其中用於購買财産的支出構成
存貨等實物資産的成本,用於購買服務的支出則形成無形資産。
巴魯克·列弗提出的定義
巴魯克·列弗(2001)認爲,無形資産(chǎn)是一種對未來收益沒有實物形态或非金融形态(股票或債券)的要求權。當這些要求權得到法律的保護後,就被稱(chēng)爲知識産(chǎn)權,如專利權、商标權或著作權(版權)。
安妮·布魯金的定義
托馬斯·A·斯圖爾(ěr)特的無形資産(chǎn)概念
托馬斯·A·斯圖爾特(1997)認爲無形資産等同於智力資本,包括人力資本、
結構資本、顧客資本。
布菜爾(ěr)和沃曼的無形資産(chǎn)概念
布菜爾和沃曼(2001)認爲無形資産(chǎn)是指企業商品生産(chǎn)或勞務提供中使用的非實物資産(chǎn)或企業控制的能夠帶(dài)來未來預期收益的非實物資産(chǎn)。
部分國内學者的定義
楊汝梅的定義
著名會計學家
楊汝梅先生1926年12月在美國
密歇根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商譽及無形資産》[7]中對無形資産進行瞭詳細的論述。楊汝梅先生認爲,無形資産僅是一種剩餘價值,爲附屬於整個營業所有一切具有正當價值事物之全體,而爲超出各項有形事物所具總值之
餘額。
李青林的定義
學者
李青林在1990年“
國有資産管理”征文大賽獲獎論文中把無形資産定義爲,無形資産是無具象有價值能利用可經營,並能産生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資産,它由思想文化、體制制度、科學技術、專利商标、工藝技能、品牌名域、習俗傳統、文物曆史等非物質文化資産構成。它體現瞭國家、地區、民族、企業的文明程度、文化特色、科技水平、綜合實力、影響力等軟實力,能強力推進國家、地區和民族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
方榮義的定義
方榮義(1995)把無形資産定義爲:“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态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或一個
經營周期的非貨币性資産;它們具有優越性和獨占性,可以爲企業帶來超額經濟利益,但這種預期未來利益帶有很大不確定性”。
王志平的定義
王志平(1997)對無形資産的定義:無形資産是指由特定主體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獨立實體形态,而對主體的生産經營等
經濟活動持續發揮作用或直接爲主體帶來不確定經濟利益的非貨币性
經濟資源,表現爲特定的權利或關系。
裘宗舜、肖虹(1998)提出,無形資産可以這樣界定:無形資産是指有償取得的,一般不具有實物形态,可供企業長期使用,能帶來超額的級差收益,並(bìng)具有高度不確(què)定性的特殊的長期資産。
袁慶宏的定義
袁慶宏(2000)認爲‘隻要是一種可用以獲利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且不具有實體性的資源、都屬於(yú)無形資産(chǎn)的範疇。
茅甯的定義
茅甯(2001)基於價值創造對無形資産進行界定:無形資産是指由企業創新活動、
組織設計和人力資源實踐所形成的非物質形态的價值創造來源(未來收益的要求權),它具體體現在企業的探索能力、
組織資本和人力資本等三方面。
於玉林的定義
於玉林(2001)認爲:“無形資産是一定主體擁有或者控制的、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态的並預期會帶來經營效益、能以
貨币計量的資産”。[13]於玉林(2008)對無形資産的概念進行瞭發展,他認爲,無形資産是指一定主體擁有、沒有實物形态、長期使用、預期會帶來經濟效益,並獲得一定權利的非貨币資産。
蔡吉祥的定義
蔡吉祥(2002)指出:“無形資産是無形
固定資産的簡稱,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态而主要以知識形态存在的獨占經濟資源,它是爲其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或優勢的固定資産。這種資産應用得當可創造收益。”“無形資産包括知識産權、秘密信息、特許經營權、
商譽等”。
遊相華的定義
遊相華(2003)認爲,從會計上或是從邏輯上,無形資産首先必須是資産,即符合資産的定義所要求的規定性。此外,還有自己的特有規定性。
湯湘希的定義
湯湘希教授(2004)認爲:“所謂無形資産應是不具有實物形态、卻能爲企業長期帶來收益的法律或契約所賦予的特殊權利,超收益能力的資本化價值以及有關特殊經濟資源的集合”。
葉陳毅的定義
葉陳毅(2006)從的角度定義瞭無形資産。他認爲,無形資産是可以從财務、
統計報表上直觀地看到其價值總額和消耗量,具有可確指性、能夠獨立存在和運行的並計價和核算的資産。
張鳳蓮、倪國愛的定義
張鳳蓮、倪國愛(ài)(2006)認爲:無形資産應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看不見、摸不著(zhe),卻又非常重要,能爲企業帶來超額未來經濟利益,對其他生産力要素起著(zhe)組合、驅動和放大功能的無形經濟資源。
蔣琰的定義
蔣琰(2007)認爲,狹義的無形資産是指現行會計體系内的無形資産,具有可辨認、可分離、可控制和能夠以
貨币計量的特征。廣義無形資産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态,使用價值確定,能爲企業使用並帶來長期收益的一切經濟資源的集合,包括知識産權型資産、
人力資産、市場關系型資産、結構型資産、聲譽型資産等。
樊利平的定
樊利平(2008)認爲,現代意義上作爲企業主要的價值來源的無形資産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無實物形态、基於(yú)合同、法規或其他載體因而可辨認的、與企業經營、知識、技能、組織、市場和顧客等各經營要素相關並(bìng)能爲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非貨币性及非金融性的無形财産權和其他無形成果。
熊淡甯的定義
熊淡甯(2008)認爲無形資産(chǎn)是指企業爲獲取超額收益而長(zhǎng)期使用的,以知識形态存在的無實體性資産(chǎn)。[22]
劉海生的定義
劉海生(2008)認爲,無形資産(chǎn)定義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夠提高企業異質性的、沒有實物形态的、能帶(dài)來或保證經濟利益的、内生和外購的非貨币性資産(chǎn)。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号)文件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産,是指轉讓無形資産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爲。
無形資産,是指不具實物形态、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産。
本稅目的征收範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标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
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爲。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爲,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标權,是指轉讓商标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爲。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爲。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爲。
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爲,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爲。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六)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爲。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問題所述情況,公司所持有的發電上網指标不屬於上述應征收營業稅的無形資産範圍,不用繳納營業稅。同時也不屬於增值稅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不用繳納增值稅。|
無形資産(chǎn)包括社會(huì)無形資産(chǎn)和自然無形資産(chǎn)
其中社會(huì)無形資産(chǎn)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标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産(chǎn)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态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
(1)
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爲外界所知,在生産經營活動中應採(cǎi)用瞭(le)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
(3)
商标權:是指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産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4)
著作權:制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
(5)特許權:又稱(chēng)經(jīng)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jīng)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标,商号,技術秘密等的權利。
(6)土地使用權:指國家準許某企業在一定期間内對(duì)國有土地享有開發(fā),利用,經營的權利。
(7)商業秘訣
無形資産(chǎn)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què)認:
1、與該(gāi)無形資産(chǎn)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作爲無形資産確(què)認的項目,必須具備其生産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一條件。因爲資産最基本的特征是産生的經濟利益預期很可能流入企業,如果某一項目産生的經濟利益預期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què)認爲企業的資産。在會計實務中,要確(què)定無形資産所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産在預計使用壽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並(bìng)且應當有明確(què)的證據支持。
2、該(gāi)無形資産(chǎn)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
自創商譽以及内部産生的品牌、報刊名等,因其成本無法可靠計量,不應確認爲無形資産。
無形資産通常是按實際成本計量,即以取得無形資産並(bìng)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爲無形資産的成本。對於(yú)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産,其初始成本構成也不盡相同。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産,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産確(què)認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yú)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無形資産(chǎn)的使用壽命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産(chǎn)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産(chǎn)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爲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chǎn)。
(1)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産,通常來源於(yú)合同性權利或是其他法定權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規定有明確(què)的使用年限。
來源於(yú)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無形資産(chǎn),其使用壽命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能夠在到期時因續約等延續,且有證據表明企業續約不需要付出大額成本的,續約期應當計入使用壽命。
(2)合同或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壽命的,企業應當綜合各方面因素判斷,以確(què)定無形資産(chǎn)能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
經過上述方法仍無法合理確(què)定無形資産(chǎn)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爲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chǎn)。
二、確(què)定無形資産(chǎn)使用壽命應考慮的因素
企業確(què)定無形資産(chǎn)的使用壽命,通常應考慮以下因素:
(1)運用該(gāi)資産(chǎn)生産(chǎn)的産(chǎn)品通常的壽命周期、可獲得的類似資産(chǎn)使用壽命的信息;
(2)技術、工藝等方面的現階段情況及對(duì)未來發(fā)展趨勢的估計;
(3)以該資産(chǎn)生産(chǎn)的産(chǎn)品或提供的服務的市場(chǎng)需求情況;
(4)現在或潛在的競争者預期将採(cǎi)取的行動(dòng);
(5)爲維持該資産(chǎn)帶(dài)來經濟利益能力的預期維護支出,以及企業預計支付有關支出的能力;
(6)對該資産控制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或類似限制,如特許使用期、
租賃期等;
無形資産的應攤銷金額爲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已
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産,還應扣除已計提的
無形資産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其
殘值應當視爲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産(chǎn)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gāi)無形資産(chǎn);
(2)可以根據
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産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企業攤銷無形資産(chǎn),應當自無形資産(chǎn)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爲無形資産(chǎn)確(què)認時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産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産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
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産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
計入當期損益(
管理費用、
其他業務成本等)。某項無形資産所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産的産品或其他資産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産的成本。
企業至少應當於(yú)每年年度終瞭(le),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複核。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企業應當在每個
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進行複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按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的有關規定處理。
企業每年應當對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進行減值測試。發現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bèi)。
無形資産預期不能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将該無形資産的賬面價值予以
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
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
(1)無形資産的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無形資産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企業才能加以確認:該資産産生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産的成本可以可靠計量。
會計的核算是以
曆史成本法爲依據。但是,從投入價值看,有些無形資産可能根本沒有投入價值;有些雖可能有原始投入價值,随著
時間推移或維護發展而使實際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遠遠不同於投入價值,不再适用。因此,曆史成本法無法适應新經濟形态需要,它已不能反映無形資産的實際經濟價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來經濟效益,使企業價值被大大低估。而按
曆史成本編制的
财務報表,也僅僅反映的是無形資産的攤餘價值,不能向報表使用者提供現時的和未來的真實信息。同時,在知識經濟環境下,企業無形資産的價值具有不確定性。随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技術更新的周期越來越短,無形資産因新技術的出現會發生貶值;若企業爲瞭在競争中不被淘汰,也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來改進現有技術,又使得無形資産發生增值。無形資産價值的變化,對企業獲利能力有著巨大影響。然而,
曆史成本計量模式所反映的無形資産是一種
待攤費用,不能表明其價值變化的情況,從而也不能體現企業收益能力的變動。
會計信息使用者根據按曆史成本計量的無形資産和企業獲利能力等信息,會做出不利於自己的決策。
産(chǎn)出價值是以産(chǎn)品或勞務通過交換而最終脫離企業時可以獲得的現金或其等價物爲基礎的。按産(chǎn)出價值來反映則适應反映無形資産(chǎn)的要求。但是,無形資産(chǎn)不具有物質實體,是一種隐形存在的資産(chǎn),但這種資産(chǎn)往往依托於(yú)一定的實體才能得以體現。
(2)無形資産核算
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無形資産(chǎn)核算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無形資産(chǎn)採(cǎi)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企業無形資産的取得主要有:外購、自創、接受其他單位投資三種途徑。外購與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産價值的確認較爲容易,對於自創無形資産核算,按照現行規定僅包括取得注冊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支出,而把研究和開發過程中的費用記入當期損益,採用
費用化處理。這種處理的結果會導緻企業自創無形資産價值不能全部體現出來,甚至導緻知識産品的成本計量嚴重失真,對於投資人利用提供的信息做出投資決策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企業應該對自創無形資産研究和開發支出盡量資本化。
由於研究費用與新産品或新工藝的生産或使用及給企業帶來效益的確定性較差,應在費用發生的當期確認爲費用,直接記入當期損益,並且在以後
會計期間也不確認爲資産。對於研究活動—— 初步智力成果,採取費用化處理;對於開發項目由於是直接轉化爲生産力,應該採取
資本化處理方法。例如,對有些随同固定資産硬件系統一起投入的軟件系統(如計算機軟件系統)可考慮與固定資産硬件系統合並在 “固定資産”科目核算。
2、對有確切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産,如專利權、專有技術等採用加速攤銷法中的
年數總和法進行攤銷。對於沒有確切年限的非專利技術,可以不作攤銷,爲瞭對這一類無形資産進行
價值補償,可以建立“無形資産信息系統”規範
無形資産管理與衡量無形資産價值。對無限壽命的無形資産,如
外購商譽,則不應當攤銷。外購商譽能在多方面起作用,難以分清其在各方面作用的權重,對於這類無形資産應採用定期評估的方法,定期調整帳面價值。
(3)無形資産披露
對於一般的無形資産,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披露的有關無形資産信息有:各類無形資産的攤銷年限;"各類無形資産當期期初和期末
賬面餘額、變動情況及其原因;當期確認的無形資産減值準備。對土地使用權,除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披露外,還應披露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而在現行财務報表中,
資産負債表上隻列有“無形資産”一個項目,反映無形資産的攤餘價值,在
現金流量表中僅設置瞭一項 “處置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其他
長期資産而收到的現金淨額”和“購建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其他長期資産所支付的現金”,這不能反映出無形資産的變動情況,也就不能滿足報表使用者對無形資産信息的需要。
針對(duì)這一情況,建議可以在以下方面進(jìn)行改進(jìn):
第一,對於無限壽命的無形,如
商譽的披露。《國際會計準則第5号—财務報表應揭示的信息》第12條要求對企業存在的商譽單獨予以揭示。商譽不能獨立存在,在現行制度下它隻有企業在兼並拍賣時方能産生,比其他無形資産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在會計處理上仍是難度很大,因此,如果企業存在商譽,理應在報表中單獨予以披露。
第二,對於人力資源的披露。據西方學者測算,20世紀初,
知識資源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僅僅爲5%~20% ,到 20世紀末已經達到60%~80%,随著
信息高速公路的開通,預計将達到 90%。人力已成爲重要的生産要素,其價格取決於人力資源對企業的貢獻的質與量以及其在市場中的稀缺程度。在知識經濟時代,最稀缺的資源是具備創新意識的高科技人才和具備資源配置能力的企業家。爲使投資者作出正確的選擇,對公司擁有的人力資源至少要在報表附注中予以揭示和披露。
第三,要及時披露無形資産會計信息。知識經濟時代使無形資産的更新速度加快,企業應當及時披露其無形資産受技術更新的影響及新開發的無形資産等方面的信息,減少依靠過時信息帶來的
決策風險。可以根據無形資産的重要程度考慮縮短報告的時間間隔而採取靈活的報告制度。
1、 無形資産(chǎn)所有權和使用權處(chù)理不當做假的
無形資産(chǎn)的所有權是企業在法律規定範圍内對無形資産(chǎn)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chù)置的權力。無形資産(chǎn)的使用權是按照企業無形資産(chǎn)的用途和性能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産(chǎn)經營的需要。
将隻有使用權的無形資産作爲有所有權的無形資産下帳,從而增大無形資産攤銷,減少利潤,進而減少
所得稅的上繳。
2、 無形資産(chǎn)增加不真實,不合規(guī)
企業增加的無形資産(chǎn)有的沒有合法的文件證明,有的已超出瞭(le)法定有效期。
3、 無形資産計價不正確
無形資産計價原則:
購(gòu)入的無形資産(chǎn),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企業自行開發並(bìng)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産,按取得時發生的注冊(cè)費,聘請律師費等實際淨支出計價。
投資者作爲
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産,按評估或合同協議及企業申請書的金額計價。
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産(chǎn)的成本,應根據資産(chǎn)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確(què)認的價值和接受捐贈時發生的各項費用確(què)定。
不正確的無形資産計價行爲包括:企業明知計價不合法、不合理,故意将無形資産計價過高或過低;未經法定手續進行評估或確認,随便計價,沒有
企業合並或接受其他單位
商譽投資時,就對商譽作價入帳。
4、 對(duì)無形資産(chǎn)攤銷期限不符合規定
無形資産(chǎn)是一項特殊資産(chǎn),它可使企業長(zhǎng)期受益,因而企業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議或企業申請書的規定期限及有效使用期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無形資産(chǎn)的有效期限按下列原則確(què)定:
(1) 法律法規(guī)、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别規(guī)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guī)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què)定;
(2) 法律、法規未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瞭(le)受譽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譽年限確(què)定;
(3) 法律法規、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於(yú)10年的期限確(què)定。
無形資産的攤銷期限一經確(què)定,不得随意改變(biàn),否則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存在對無形資産(chǎn)攤銷的作假方式,如攤銷期限随意變(biàn)動來調節管理費用,多攤或少攤無形資産(chǎn),人爲調節财務成果的高低。
5、 無形資産(chǎn)攤銷金額不正確(què)
無形資産的攤銷金額是随法定的攤銷期限來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有的價值和特權,雖然會持續一段時間,但最終還是會終結和滅失的。工作中,爲瞭(le)随時調節利潤,企業通過随時調整無形資産使用年限來調整金額,是否達到合情合理來虛調費用。
無形資産有購入、自創和其他單位投資轉入三大途徑。取得時通過“銀行存款”,“
實收資本”核算,若是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捐贈的無形資産可按所附
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産市價確定價值,通過“
資本公積”核算,企業作假通常是将不同途徑取得的無形資産,爲瞭作帳方便,故意張冠李戴,如企業不擇手段資金未到位便開始瞭正常的“營業”,後發現企業
驗資報告中所謂的“實收資本”是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産。
7、 違(wéi)造無形資産(chǎn)增加的虛假證明
如:違造專利權證書,
商标注冊書,無形資産辦理必要的
産權轉讓手續的虛假證明。
8、 企業将轉讓(ràng)收入記(jì)入“營業外收入”偷逃“營業稅”
如:企業将轉讓的無形資産收入10萬元,本應記入“其他業務收入”,而企業故将“其他業務收入”記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營業稅爲100000×5%=5000元,故企業逃避營業稅5000元。
商譽的作價入帳隻是在企業合並(bìng)的情況下發(fā)生的,而企業在正常的經營期内,擅自将商譽作價入帳,多攤費用、降低利潤。
10、 出售無(wú)形資産(chǎn),不作帳
出售無形資産,無形資産所有權應随著無形資産的出售而消失,帳面應
轉銷“無形資産”的成本價值。但企業爲瞭增加本公司的費用,以達到降低利潤的目的。隐匿出售證據,對出售的“無形資産”不進行帳務處理。
第一條 爲瞭規範無形資産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
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下列各項适用其他相關(guān)會(huì)計準則:
(一)作爲
投資性房地産的土地使用權,适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 号——投資性房地産》。
(二)企業合並中形成的
商譽,适用《企業會計準則第8 号——
資産減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 号——企業合並》。
(三)石油天然氣
礦區權益,适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7 号——石油天然氣開採》。
確認
第三條 無形資産(chǎn),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态的可辨認非貨(huò)币性資産(chǎn)。
資産(chǎn)滿(mǎn)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産(chǎn)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标準:
(一)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bìng)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産或負債一起,用於(yú)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二)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cóng)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lí)。
第四條 無形資産(chǎn)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què)認:
(一)與該(gāi)無形資産(chǎn)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gāi)無形資産(chǎn)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 企業在判斷無形資産産生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時,應當對無形資産在預計使用壽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種
經濟因素作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證據支持。
第六條 企業無形項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應於(yú)發生時計入當(dāng)期損益:
(一)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què)認條件、構成無形資産(chǎn)成本的部分;
第七條 企業内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是指爲獲取並(bìng)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産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yú)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産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産品等。
第八條 企業内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dāng)於(yú)發生時計入當(dāng)期損益。
第九條 企業内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què)認爲無形資産(chǎn):
(一)完成該(gāi)無形資産(chǎn)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産(chǎn)並(bìng)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三)無形資産(chǎn)産(chǎn)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産(chǎn)生産(chǎn)的産(chǎn)品存在市場(chǎng)或無形資産(chǎn)自身存在市場(chǎng),無形資産(chǎn)将在内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夠的技術、
财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産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産;
(五)歸屬於(yú)該無形資産(chǎn)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條 企業取得的已作爲無形資産(chǎn)確(què)認的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在取得後發生的支出應當按照本準則第七條至第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企業
自創商譽以及内部産生的品牌、報刊名等,不應確認爲無形資産。
初始計量
第十二條 無形資産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外購無形資産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
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産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無形資産的價款超過正常
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産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
現值爲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号——
借款費用》應予
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内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三條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産,其成本包括自滿足本準則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
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第十四條 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産(chǎn)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què)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五條
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
政府補助和企業合並取得的無形資産的成本,應當分别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号——非
貨币性資産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号——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6 号——政府補助》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 号——企業合並》確定。
後續計量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於(yú)取得無形資産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爲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産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産爲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爲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
第十七條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其應
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内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産,應當自無形資産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爲無形資産確認時止。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産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産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無形資産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
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無形資産的應攤銷金額爲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
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産,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産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其殘值應當視爲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産(chǎn)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gāi)無形資産(chǎn)。
(二)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cán)值信息,並(bìng)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産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第十九條 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chǎn)不應攤銷。
第二十條 無形資産(chǎn)的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 号——資産(chǎn)減值》處(chù)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瞭(le),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複核。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進行複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産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並(bìng)按本準則規定處理。
處置和報廢
第二十二條
企業出售無形資産,應當将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産
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産(chǎn)預期不能爲企業帶(dài)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将該無形資産(chǎn)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
披露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dāng)按照無形資産(chǎn)的類别在附注中披露與無形資産(chǎn)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無形資産的期初和期末賬面餘額、
累計攤銷額及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二)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産(chǎn),其使用壽命的估計情況;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無形資産(chǎn),其使用壽命不確(què)定的判斷依據。
(三)無形資産(chǎn)的攤(tān)銷方法。
(四)用於擔保的無形資産
賬面價值、當期攤銷額等情況。
(五)計入當期損益和確(què)認爲無形資産(chǎn)的研究開發支出金額。
第1忌 廠商名稱
沒有字号的廠商名稱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和上市公司。搞實業不能忘瞭(le)這樣的名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廠商名稱是經濟實體的第一筆(bǐ)無形資産,也是重要的無形資産。不把廠商名稱當成重要的“無形資産”,在經營過程一開始就埋下瞭(le)“隐患”。如不盡快解決,這樣的企業遇到麻煩的概率較大。
第2忌 重複開發
投入大量技術人員和上百萬資金開發的技術卻是國外在1929年已經申請的專利; 某技術人員花瞭(le)20年的時間傾家蕩産(chǎn)開發的技術卻是國外20世紀60年代的專利; 某城市竟有10多家單位在搞同一項目科研,有些項目還是國外10多年前甚至幾十年前早已申請過專利的。
第3忌 高新技術無專利
在全球率先開發VCD的萬燕公司由於沒有申請專利保護,被衆多廠家模仿。全國VCD大戰中損失最慘重的是技術發明者萬燕公司,成瞭技術創新的犧牲品。日本小西六公司開發出的攝影機驅動電機的電池消耗量表示法的技術,成功後竟然忘記去申請專利。
浙江大學一年從國家拿到6億元的科研經費,平均600萬元産生一項專利。發明者獲得瞭國家科技二等獎,獲得1千多塊錢的獎金,沒有申請專利,而一家企業利用該技術的開發出的機器,賣瞭幾十億。
中國西部某大省,盡管高新技術企業很多,但約有60%的高新技術企業竟然沒有一件專利申請。在防治非典的過程中竟然有科學家宣稱:絕不申請專利。他們是否想到:不申請專利保護,很難在防治非典方面處於有利地位。中國人的健康權利要掌握在外國人的手中,甚至還要受制於人。這是比非典還要嚴重的事情。
第4忌 專利保密性
中國某公司将擁有數十項水稻技術準備向美國申請專利,經過專利律師的初步審查發現這些技術已經發表瞭50多篇論文,已經不具備專利的新穎性最後僅有1項技術具備申請專利的條件。南方某農業大學用大量國家資金,研制出的20多項菌草技術,在國際上處於領先地位,但大多數在沒有專利保護的情況下通過國際讨論會,無償地“貢獻”給20幾個國家。 中國的“兩步發酵法生産維生素C”技術爲重大科技發明,外國大制藥公司競相出高價達數千萬元購買,沒想到卻這項技術“毀”在瞭一篇論文上; 美國能源大王哈默曾看中“水稻之父”
袁隆平的雜交水稻技術,準備投巨資在全世界推廣,當發現50項技術全部在文獻中公開,不具備申請專利的條件,無法保護隻好作罷。 發表論文雖然會擁有著作權這種知識産權,但卻是葬送專利權(技術秘密)等無形資産要素的“另類知識産權。日本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在獲獎之前不僅是一個發表論文的學者,更是擁有幾十個甚至幾百個專利的專利權人。一個好的專利所創造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超過十篇論文。如果諾貝爾先生當初有瞭技術設想,先去發表論文,會有今天的諾貝爾獎?世界上強國标準不應是論文的大國、無形資産的小國和無形資本的弱國。
第5忌 專利新穎性
美國的服裝設計師設計出一款獨特的胸衣,僅僅是讓自己的妻子在晚宴上試穿瞭一下。後來設計師将胸衣申請專利,被提出異議,他申請的專利已經不具備“新穎性”瞭;爲客戶著想的建築公司,因提前将樓房交付使用,而丢掉申請專利的權利;一個已經申請瞭專利的産品,因爲在某市試銷“産品被搶購一空”這樣一句話,就成瞭競争對手申請撤銷其專利的證據; 捷康公司訴萬基公司侵犯其
外觀設計專利案,法院判決賠償額高達1200萬元,創下中國大陸賠償額最高的記錄。不但沒有獲得一分錢賠償,外觀設計專利反被
國家知識産權局撤銷;日本健伍公司訴深圳某公司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案,被法院當庭駁回。
第6忌 商标不申請注冊
上市公司“福建天香”不得不向湖北一個縣的公司支付瞭230萬元的巨款,原因是其使用的“天香”商标在13天前已經被人家申請注冊瞭;《
三國演義》有大意失荊州,在
曹操的老家,卻有一個著名的酒廠大意失瞭“曹操”的商标; 1979年曾在中央電視台“爲您報時”的“康巴絲”石英鍾不能長久的報時,因爲企業隻知道做廣告,卻沒有注冊商标,不得不花90萬元買回“康巴絲”商标;
孔乙己沒有在鹹亨酒店落戶,是因爲鹹亨酒店沒有注冊“孔乙己”商标; 有100多年的北京名小吃“爆肚馮”,有兩家比較有名,雖說“500年前都是一家人”、“一筆寫不出兩個馮字” 注冊瞭“爆肚馮”
服務商标的馮掌櫃,告瞭沒有注冊商标的那個馮掌櫃,沒有注冊商标隻得摘下寫有“爆肚馮”字樣的牌匾; 醫聖
李時珍的家鄉——湖北
蕲春,既有豐富的中草藥資源,又有李時珍家鄉的品牌,實施“以藥興縣”戰略,打“李時珍”牌對外招商引資,卻遇到瞭難題,“李時珍”商标早已經被北京的
公司注冊瞭,是人家的無形資産瞭; 新華社消息,四川省擁有40多萬家
工商企業,全省累計受理
商标注冊申請5萬件,平均每8家企業才擁有一個商标。實際上中國西部沒有注冊商标的企業遠遠不隻這個數字。
第7忌 侵犯他人專利權
廣西某單位自主開發的除草劑深受農民歡迎,但卻被美國杜邦公司起訴,原來人家已經申請瞭專利; 美國
柯達公司明知寶利來公司瞬時成像相機已經有瞭專利,還堅持生産相同的産品,打瞭一場長達15年的官司,以柯達公司敗訴賠償近10億美元而告終,柯達公司爲此遭受瞭重創;根據有關新聞報道: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帥康狀告
海爾侵犯專利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
第8忌 剽竊他人作品
孔乙己竊書,隻是竊取幾本書的實物而已。還要挨打。現代人竊書,不滿足於此,竊的是作品的著作權。不但掙得稿費或版稅,一旦蒙混過關還能獲得個大學的院長職位、教授、博士學位或研究生導師什麽的;
美國海軍學院的教授布賴恩·範德馬克,出瞭一本曆史著作,名爲《潘多拉魔盒的守護者:9個男人和核彈的故事》,這本書中涉嫌剽竊瞭他人著作多達50多個段落; 北大教授
王銘銘著的《想象的異邦》一書,王銘銘在書中剽竊瞭美國人類學家哈維蘭的《當代人類學》(中譯本)有10萬字的内容幾乎是一模一樣;
合肥工業大學人工智能研究所楊敬安教授,在截至1999年底所發表的學術論文中,嚴重抄襲國外學者研究成果的有6篇。楊在1993年申報教授、1995年申報博士生導師的材料中填報瞭以上部分抄襲論文,並虛構國外研究成果一項,填報實際上並未發表的國際
會議論文兩篇。”。剽竊有瞭新的動态:本來是宣傳無形資産的書卻剽竊、搶劫他人的“無形資産”。本人1984年開始研究無形資産,1995年創建“無形資産學”,並将10年的研究成果彙集成全球第一本無形資産學專著《神奇的
财富:無形資産(無形資産學導論)》(1996年3月
海天出版社出版)。1999年6月修訂爲《無形資産學》,2001年再次修訂、2002年6月出版全球最新版本的《無形資産學》。《無形資産學》的三個版本有幸被博士生導師、大學教授、博士後、博士、會計學院副院長等高層次的人員都被剽竊。
中國統計出版社2003年3月出版的《最新無形
資産評估方法、技巧、參數與案例分析》,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
汪平爲編委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爲财政部《國有資産》雜志社副主任
鄭偉、鐵道部科學研究院主任劉泰山、江蘇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秘書長張明達,非法複制《無形資産學》(第三版)計15章,有的是整章被非法複制。汪平和中國統計出版社等人剽竊《無形資産學》不是惟一,僅是揭露出的“無形資産學第一侵權案”,還有第二、第三和若幹本剽竊《無形資産學》的“無形資産”圖書仍在圖書市場和高等院校的課堂上騙人。
第9忌 商标标志出歧義
商标權本來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産。但如果商标标志出瞭(le)歧義隻能起反作用。 某企業的“芳芳”牌唇膏,出口到國外商标用的是漢語拼音“FANG FANG ”無人問津,原來在英文中是“狗牙”牌唇膏; 一些用漢語拼音縮寫的商标爲“ST”和“PT”公司還未上市就被特别處理瞭(le)。 一種牙膏的商标英文翻譯爲“BLUE SKY”實際上是“價值極低的股票”牌牙膏。 福特二世爲瞭(le)紀念自己的父親,用父親的名字“Edsel”做新車的商标,但與一種咳嗽藥名發音相近,引起消費者的反感,爲此損失3.5億美元。 豐田公司在美國推銷“TOYOLET”牌轎車,沒想到與英語TOILET(廁(cè)所、小便池)近似。
第10忌 商标無創意
全球軟件巨頭美國微軟公司受美國司法部起訴的壟斷官司塵埃尚未落定,受到瞭另一場官司的困擾和挑戰:在一場訴訟中,Lindows公司向法官提出請求,要求微軟放棄“Windows”商标,因爲它僅是一個普通的英文單詞,不是微軟公司獨創;微軟上百位律師與千萬元的官司費用並不能改寫windows的確是中性名稱的事實與曆史。”
聯想公司的商标在國外被人搶注,除瞭該公司在無形資産國際化經營戰略的缺失以外,其選用的商标“Legend”一個緻命的弱點:它不是獨創的,它僅是一個普通的英文單詞 。某公司在酒類用“.com”這個公用符号申請商标注冊。無創意的名稱由於不是獨家創造的名詞,很難阻止被别人在商業中利用,如“太太”口服液的商标權人就無法阻止他人在衛生紙上使用“太太”商标。衆多中國廠家不分商品的類别搶注“偉哥”商标是沒有創意的表現。
美國輝瑞公司在其藍色菱形藥片“Viagra”的中文商标的翻譯上,忽略瞭再創造,商标注冊時選用瞭與發音相近的“威而剛”放棄瞭富有詩意 和藝術價值的“偉哥”,也爲日後其搶占中國市場留下瞭隐患。
第11忌 不走“國際化”
中國的“鹦鹉”在日本變成瞭“蜻蜓”,中國的“五星”在美國變成瞭“九星”;中國“聯想”在境外不能“聯想“; 中國的“
飛鴿”在印尼飛進别人的窩。 衆多的中國名牌在國外被搶注,犯的都是一種病,不懂得積極獲取無形資産的涉外權益,不懂得知識産權“地域性”的特征,忽略瞭無形資産國際化。 1999年進入中國的外國專利申請是中國到國外申請量的59倍,無形資産巨大逆差,顯示出中國企業國際競争力不足。既放棄瞭無形資産的國際權益,又丢掉瞭已經投入人力、财力開拓的國際大市場。在廣闊地國際市場要有無形資産的投入,才會有國際利潤産出。
中國股市中以“國際”命名的上市公司有沒有、有多少國際的商标和專利? 中國企業在這場戰争中準備不足,甚至處於劣勢,甘拜下風有之,丢盔卸甲有之,割地賠款有之!
第12忌 盜用他人成果
“春種一粒粟,秋收萬粒糧。”唐朝詩人的這句詩說明有瞭優良的種子,就有豐收的景象。種一得萬,這就是種子繁衍的獨特本能和魅力。種子是農林産業重中之重,
植物新品種權是農林業重要的無形資産,同樣不容侵犯。但由於種苗具有生命力,在保護方面有相當的難度,加之個别單位或個人總想不勞而獲,於是滋生出瞭形形色色的侵權案件:沈陽市農業科學院經多年研究和培育,開發出“沈單16号”玉米新品種,被某市擅自在
鐵嶺縣熊關鄉下峪村玉米600餘畝。沈陽市農業科學院認爲其行爲構成侵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某市種子公司及鐵嶺縣熊關鄉下峪村賠償經濟損失54萬元。山東省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登海 9号”玉米雜交種品種權被萊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改名爲“掖單53号”玉米雜交種,在
赤峰市甯城縣繁育400畝,被發現後告上法庭,被法院判定侵權成立,被告向
原告賠償43萬餘元。
永甯縣增崗鄉的一名技術員,把别人剪下的優質的枸杞苗,又拿去扡插繁育出6萬多株綠油油的枸杞,但盡管長勢良好也隻能毀掉。
第13忌 廣告"侵權“
中國
藍田總公司在中央電視台的廣告,用瞭歌劇《
洪湖赤衛隊》歌劇中的主題曲“洪湖水,浪打浪”,引起著作權糾紛。先是1999年12月
湖北省歌劇舞劇院一紙訴狀将“藍田”告上法庭,索賠200萬元。而後又是曲作者、省歌劇舞劇院退休職工
張敬安、歐陽謙叔認爲著作權當屬自己所有,将湖北省歌劇舞劇院和藍田公司作爲被告一並告上法庭。廣東樂百氏集團擁有中國馳名商标,但在電視台做廣告,用瞭電影《護士的故事》主題歌,未經詞作者同意把傳唱瞭幾十年的歌詞:“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來這裏……”擅自改爲廣告詞:“小燕子,小淘氣,開開心心樂百氏”。詞作者之一
王路的的4名子女以被告侵犯瞭其父親的著作權爲由,向武漢市中院提起訴訟,将廣東樂百氏集團有限公司等5單位作爲被告,要求賠償損失300萬元。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樂百氏”鈣奶廣告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3名被告被判共同賠償《小燕子》歌詞作者王路的子女17萬餘元,侵權廣告片将被全部收繳。
奧斯卡金像獎頒獎主辦方,也曾遇到擅自使用
迪斯尼公司白雪公主人物的版權麻煩。
第14忌 秘密不設”防“
世界上争奪和獵取秘密信息類無形資産的手段千奇百怪、挖空心思。面對這種白熱化的競争,相當一部分單位還比較麻木。對外不設防,某市農業科研所所長自作主張把,把所内剛研制的、在國内還沒有推廣的小麥矮變品種無償贈給日本人。某科研所技術人員在國際研讨會上把防治蠶病的秘密公開。企業的技術秘密讓外商拍照、攝像,輕易洩露給外商,給企業與國家造成很大損失。秘密信息在單位内部的保護更是相當一部分單位的軟肋:某企業副總,憑掌握的生産技術應聘到鄰縣一家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企業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企業沒有相關的秘密信息類無形資産的管理制度,無法認定跳槽的副總盜用瞭(le)該企業的技術資料,案件偵查工作隻能擱淺。某旅行社對於客戶名單這一類的無形資産沒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業務經理的計算機被其他員工輕易進入,盜走客戶名單,旅行社爲此遭受較大損失。某市機電公司向工商局遞交的書面投訴,反映該公司原技術科長因與公司領導發生矛盾,将本公司的技術資料、産品圖紙私自複制帶走,另起爐竈,到鄰市開辦瞭(le)一家私營企業,生産與原單位相同的産品,給機電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餘萬元爲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原技術科長的侵權行爲。工商局經過缜密調查獲悉,電機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原技術科長不構成侵權。A公司的技術人員W跳槽,複制瞭(le)A公司的技術資料。A公司将跳槽的技術人員W,以攜帶侵犯商業秘密爲由告上法庭,並(bìng)提供瞭(le)若幹證明該資料屬於A公司的資料,其中也包括技術成果鑒定書。可是技術成果鑒定書标明的密級是“公開”,而不是“機密”或“保密”。 技術秘密權益的構成要件是秘密性、經濟性和保密性。保密性至關重要,所謂保密性就是要採取保密措施。
第15忌 胡亂搶注商标
中國“神州五号”載人航天飛行成功,有的公司搶注“神五”的商标用在服裝類、鞋類和保健品類上,有的地區搶注“
楊利偉”的商标用在水果上。2003年人類蒙受瞭“非典”的災難,可是在“非典”肆虐時,竟有人搶注“非典”商标。無線市話“小靈通”深受歡迎,就出現瞭51個“小靈通商标”。電視劇《劉老根2》的熱播,一下子冒出 500多個“劉老根”牌商标,從鹹菜、大醬、咖啡、到化肥、鉛筆各個領域哄搶“劉老根”。有專門“搶注商标”專業戶,社會上出什麽熱點就搶注什麽商标:電視劇《紅樓夢》開播時就有人搶注“
劉姥姥” 臭豆腐商标。香港回歸前,衆商家看好1997年這個具有曆史意義的年份,搶注“1997”商标,啤酒、白酒、香煙、洗發水等全是“1997”。
中國足球出線,教練
米盧的名字也被人搶注商标,從白酒、服裝、領帶等50多個“米盧”的中英文商标。從文學作品中挖掘,搶名著中的地名、人物名,魯迅先生不會想到他筆下的“阿Q”、“祥林嫂”、“孔乙己”都成瞭搶注者的目标。新人新作也照搶不誤,《花季 雨季》也被一些商人搶注。搶注者有一“注”獨霸天下之勢,利益在前,就是要交錢。他們不是什麽無形資産的保護者,充其量不過是個“商标掮客”而已。有組織、有預謀、搶注瞭240多個商标,手筆之大當屬中國(深圳)對外貿易中心有限公司,搶注瞭近百個國内著名和馳名商标上市公司和
基金公司的商标、公司簡稱、股票名稱,遞交注冊商标申請後就主動出擊,給各公司發傳真,要價從幾十萬元到幾百萬元,榮獲“商标大鳄”的頭銜。更大野心的商标搶注者,是一個荷蘭人将“歐元”貨币名稱作爲商标搶先注冊,想從整個歐盟獲取利益。
第16忌 寄生不自立
外國的資本家會比共産黨還講共産主義?使用寄生商标不僅是投巨資爲外國商标做廣告,實際上還提升瞭人家的無形資産價值,增加瞭市場份額。 第三産業的酒店業使用外國管理集團名稱,也是一種幼稚寄生行爲。盡管外國管理公司不在發展中國家投資一分錢,其所管理的企業
會計報表都要納入他們全球的收入之中。 他們怎麽能不成爲500強?有些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自覺不自覺的爲外國的500強“添磚加瓦”。不但如此,這些不投資的外國雇傭者,還要在主人的國家上空高挂起他們的國旗。更嚴重的是一個民族産業成瞭
跨國公司的附庸。發展中國家應該認識到:沒有自己的無形資産,寄生於跨國公司下
經濟模式是脆弱的。 如果認識不到這點,下一次經濟危機,可能還會危及亞洲!
第17忌 惡意搶注域名
域名是在因特網上重要的無形資産,一部分人在域名“注冊在先”方面有些誤區。有的人把注冊域名看成是搶占無主的金礦。巨大的經濟利益誘使一些人在網上“圈地”,做起低價搶注域名、高價出售的生意。搶注2008年北京奧運會域名就有幾百個。“申奧2008”這一域名的售價竟高達1000萬元人民币。惡意搶注就是将他人的商标名稱、廠商名稱、姓名搶注爲域名。北京國網公司在域名史上留下瞭本來想靠搶注域名,大賺一筆,但結果是損失慘重。數千個域名,僅注冊費用應該花費幾百萬元,每年的域名維護費開支也需幾百萬元。引起糾紛後那些惡意搶注的域名,先後被撤銷不說,還要支付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和賠款。粵經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搶注瞭域名“pepsi”、“nike”中的三級域名被百事公司、
耐克公司起訴,最後被法院判決撤銷注冊的域名並罰款。有人趁著
劉曉慶被逮捕,還搶注劉曉慶漢字和漢語拼音的域名,不知是否想通過域名拍賣,爲她補繳稅款?
第18忌 萬物皆專利
一個打工者自稱發明瞭全球最大的專利,潛心15年終於研制出“
世界政府”、“世界元”和“世界身份證”,且專利一旦被聯合國採納,各國将會連續30年向其繳納國民生産總值的15%作爲專利費。心理學專家懷疑其患有在精神醫學中所稱的妄想症。而著名大導演
張藝謀執導的武俠巨片《英雄》,劇組聲稱爲瞭保護其劇本的内容,前去申請專利保護,也入錯瞭局。現實中很多人對專利僅限於字面的理解,錯誤地認爲:世間萬物都可以用專利保護。個别新聞記者也缺乏知識産權和無形資産的基本常識,在稿件中錯誤地把技術秘密稱爲專利,把版權稱爲專利,把商标稱爲專利。現實和新聞報道中還有把商标、商号的許可使用稱爲專利。2002年
足球世界杯期間,一些打出“世界杯專利産品”的商家被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香港貿發局舉辦的“
專利授權展”其實際内容主要還是品牌(商标)和版權,好像
張五常這樣的大家在專利方面也有筆誤。這樣的報道和教材很容易誤導讀者,更嚴重的是“鼓勵違法”實際上這些都是知識産權,但又與專利有著根本的區别。專利僅保護技術發明,商标是保護的标志 ,版權是保護作品的形式。申請保護不要入錯瞭門。三個在英語中也不是同義詞 Patent是專利 Trade Mark是商标, Copyright是版權。在翻譯時不要翻譯錯瞭。如果在經營中把沒有專利的産品說成是專利産品是違法行爲,不僅要改正,而且還要被罰款。
第19忌 模仿他人商标
2003年4月25日北京恒升遠東電子計算機集團狀告杭州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
注冊商标專用權。北京恒升以50元人民币
案件受理費,叫停瞭一個計劃上市募資2.6億元人民币的杭州恒生。這是中國第一個因商标權糾紛訴訟而暫停
股票發行的公司。關鍵一點就是雖字不同,但音同,有模仿之嫌疑。當前市場上模仿商标確實不少:人頭馬”是著名的外國名酒商标,就有人生産“馬頭人”商标的葡萄酒和白酒。“菓珍”被模仿爲“
果珍”和“果真”、 “康師傅”被模仿爲“康帥傅”;“紅牛”被模仿爲“紅午”,“
玉川居”被模仿爲“王川居”醬菜。“起士林”被模仿爲“西士林”。模仿者本來想借助别人已經有的聲望和市場,但卻會被起訴並賠償損失。W&W’S 模仿M&M’S被控告並被處罰,SQNY模仿SONY,被告上法庭,賠瞭SONY15萬元。那麽颠覆麥當勞的策劃者的命運又會如何?麥當勞已經就此事向向
國家商标局提交瞭1000多頁,重達11.6斤《商标異議申請書》。
第20忌 侵犯“商标權”
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商标,是在他人已經有其他無形資産的權利上打主意。汕頭金味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
奧林匹克五環标志,被
中國奧委會起訴,經法院審理侵權成立,並賠償500萬元。山東省景陽崗酒廠使用著名畫家
劉繼卣在1954年創作瞭組畫《武松打虎》中第11幅進行修改,作爲
圖形商标。1989年向商标局申請商标注冊並被核準。被劉繼卣的夫人和女兒以山東省景陽崗酒廠侵犯著作權爲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賠50萬元。江蘇
三毛集團,以
張樂平創作的“三毛”漫畫形象注冊商标,共向國家行政管理局申請瞭共38類标有“三毛”漫畫形象的商标(已核準31 類)。同時,三毛集團還将“三毛”漫畫形象作爲被告的企業形象在戶外廣告、員工名片、報刊、企業内部銘牌上使用。張樂平的
遺孀馮雛音率子女張娓娓、
張曉等8人以江蘇三毛集團侵犯著作權爲由,向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被告江蘇三毛集團公司停止侵權行爲、公開登報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币100萬元。聯合菲徹辛迪加公司通過
知識産權代理機構,向國家工商局
商标評審委員會提出瞭對廣州市誠益眼鏡公司注冊在第9類眼鏡等商品上的第1133305号“圖形” SNOOPY(
史努比)的商标提出撤銷注冊不當申請。美國道瓊斯公司被中國書法家關東升告上法庭,索賠500萬元人民币。緣, 由是他的一個中文“道”字被該公司擅自用於的商業标識。香港知名人士宋韶光向廣東
恩平市人民法院起訴,狀告薛偉财以其“宋韶光”名字注冊商标。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停止侵權活動,賠償精神損失費30萬元,經濟損失費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