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部署要求,加快推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加快形成二手車交易全國統一大市場,近日,商務部、公安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yú)推進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 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制度方面著(zhe)力解決二手車異地交易周期長、不便捷等問題,進一步促進二手車交易行業發展。

一是推行二手車(chē)異(yì)地交易。當前我國二手車市場日益活躍,二手車交易持續增長,群衆異地購車需求明顯增多。爲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通知》提出,對已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以下簡稱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買賣雙方可以選擇在車輛轉出地或者轉入地進行交易。辦(bàn)理交易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銷企業、二手車拍賣企業等經營主體應當依規核驗車輛及手續資料、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對在車輛轉入地和轉出地以外第三地進行交易的車輛,不得爲其辦(bàn)理交易事宜。通過明確(què)異地交易和發票開具要求,實現“馬上辦(bàn)”“就地辦(bàn)”,切實保障在轉入地辦(bàn)理交易手續的政策落地落實。
二是便利二手車(chē)轉移登記(jì)。《通知》明確(què)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實行檔案資料電子化網上轉遞,群衆辦(bàn)理完交易手續後,無需再提取紙質檔案,減少提檔等候時間,減少攜帶、保管、轉交檔案的種種不便。對在轉入地交易的,二手車買方可以就地直接辦(bàn)理車輛查驗、登記,無需再返回登記地驗車、辦(bàn)理轉出,變“兩次登記查驗”爲“一次登記查驗”,減少兩地往返。
三是規範二手車交易行爲。《通知》進一步強化瞭(le)經營主體責任,確保交易安全,維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要求二手車經營主體在辦理二手車交易事宜前,應當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準確採集並(bìng)及時報送相關交易信息,核對二手車交易雙方當事人和交易車輛的相關信息及憑證,建立完整的二手車交易檔案,並(bìng)按照規定的時限保存。對二手車買賣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二手車異地交易手續提出瞭(le)細化要求。
此外,《通知》對政策落地實施進度做瞭(le)具體部署,明確(què)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陽、上海等20個城市(名單見附件)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國全面推行。






——來源:中拍協